教学科研办是基础部业务管理部门,在学校机关和部党委的领导下,负责基础部各教研室的教学、科研、研究生管理。主要职责是负责基础部的科研计划、学术交流、成果申报、专利申请、科技成果转化、重点实验室建设、研究生招生、教学培养、博士后管理、学位授予以及学科建设、“211工程”建设等工作。
一、教学管理
1.落实上级下达的教学计划,协调检查计划实施过程中各环节的工作。
2.组织各项教学活动,开展教学观摩、评教评学等活动;总结教学经验,协助教研室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。
3.组织教学研究课题、教学成果的申报工作。
4.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教学相关工作任务。
二、科研管理
1.学术:负责组织各种学术活动、学术交流及相关科研活动和科学普及。
2.基金:组织教研室科研课题的论证、立项及国家、军队、省市等各种科研基金的申报;监督和组织国家、军队、省市等各种科研基金的实施和结题。
3.成果:组织成果的登记、鉴定和推荐工作;协助教研室专利申请;帮助科技成果的推广、转化、技术转让。
4.重点实验室:组织国家、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的申报;负责国家、省部级重点实验室运行的日常管理。
5.其他工作:向科技干部及时提供科研信息和政策辅导;负责科研档案和科研统计数据的收集和整理;完成上级领导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三、研究生管理
1.招生工作:研究生入学复试、院内调剂。
2.教学培养:推荐直博生、硕博连读生;推荐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;推荐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、奖助学金;推荐优秀学位论文等。组织研究生中期检查;博士后在站期间管理、协调。
3.学位与学科建设:基础一分会委员会换届改选;研究生毕业、学位资格审核;涉密学位论文、延期毕业、缓授学位申请;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。
4.其他工作: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。